七年級(1)班班委發起去敬老院獻愛心活動,決定在六一節當天租用攤位賣玩具籌款。已知從批發店按每個
7。6元進,按15元賣出攤位祖金20元。若籌集不少于500元的慰問金,至少要賣出玩具多少個
每個利潤= 15 - 7.6 = 7.4元
需要賺錢=500+20 =520元
至少個數要 520 / 7.4 = 70.27 個
至少要賣 71 個
設至少要賣出玩具x個
則 (15-7.6)x ≥( 500+20)
所以 x 大于等于 70.27
只能取值 71
要看不同場景
我們在去年底學校搞的義賣和捐助的活動中確實對東西的新舊是有一定要求的,比如捐的衣服要八成以上新,要洗完熨好,包裝好,送到學校。這個要求的理念是,告訴孩子(當然還有家長)我們雖然是捐助東西,但并不是施舍,受助者也有自尊,因為自己沒有辦法改變的事實(如孩子沒法挑選生在城市還是農村,生在哪個家)而造成的差異,我們要以真正的同理心和友愛心對之。我覺得這個要求沒什么過分。義賣的東西倒沒要求新的(更沒要求去現買),但要是自己喜歡的覺得有意義的東西。
我的想法,因為場景不同,學?赡軙幸恍┎煌囊,所以還是要看仔細;)但這也并不表示舊東西就不能表達愛心?梢运偷讲煌木柚。